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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结婚证生第一胎罚多少钱?

河北-保定 09-27 13:48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4)
没有结婚证生第一胎罚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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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9-27 13:50
你好 咨询计生部门
  • [河北-保定]
  • 王林律师 VIP
  • 电话:13463270151
  • 428709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9-27 20:48
咨询计生部门
回复时间: 2016-09-27 22:01
凡不符合计生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对生育双方按以下标准各一次性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不符合第十九条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是国家工作人员、企业职工的,按不低于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2.5倍的金额征收;是民营企业经营者和个体劳动者的,按不低于本人上年度纯收入2.5倍的金额征收;是城镇无业居民的,按不低于本市、镇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2.5倍的金额征收;是农村居民的,按不低于本乡、民族乡、镇农村居民上年度人均纯收入2.5倍的金额征收。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的,按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征收金额各加100%征收;生育第四个以上子女的,征收金额以此递进累加。
  (二)不符合第二十条规定而提前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从生育年度起至法定年度止,每提前一年分别按1500元的金额征收。
  (三)符合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但未办理《第二个子女生育证》而生育的,分别按500元的金额征收。
  (四)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分别比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的第二个子女的征收标准征收;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比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的第3个子女的征收标准征收;生育第3个以上子女的,以此类推。
  (五)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但未办理《结婚证》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分别按1500元的金额征收。
  (六)除本条第(四)、(五)项外,其他因非婚姻关系生育子女的,按双方子女总数计算子女数,比照本条第(四)项标准征收。
回复时间: 2016-09-27 14:40
到当地计生部门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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