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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1岁半能归我?房子写的我的名字,就不需要办理什么手续了吧,抚养费男士工资8000到1万,可

北京 09-27 14:23  悬赏 0  发布者:1474876351 给我留言  回答:(11)
离婚。孩子1岁半能归我?房子写的我的名字,就不需要办理什么手续了吧,抚养费男士工资8000到1万,可以让他出每月3000吗?签订离婚协议是必须找律师事务所的吗。自己签订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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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9-27 14:30
双方协商解决,否则起诉要求离婚
回复时间: 2016-09-27 14:36
你好,可以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以办理协议离婚。
回复时间: 2016-09-27 14:40
你好,有子女需要解决抚养问题的,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有财产争议的,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平均分配
回复时间: 2016-09-27 14:41
您好,否则起诉要求离婚
回复时间: 2016-09-27 14:49
两周岁以下孩子原则上由母亲抚养。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办理离婚手续。
回复时间: 2016-09-27 14:54
您好,否则起诉要求离婚
回复时间: 2016-09-27 14:56
孩子抚养权: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第三,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回复时间: 2016-09-27 14:58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哺乳期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
回复时间: 2016-09-27 15:09
你好,可以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决定的。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自己选择随母亲或者父亲生活的。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工资收入的20%-30%。 一般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财产均分的。如果一方有过错,可以要求少分财产。根据《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回复时间: 2016-09-27 15:11
可以自己签订
回复时间: 2016-09-27 17:00
双方协商解决,否则起诉要求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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