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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咨询

河北-沧州 09-27 17:22  悬赏 0  发布者:war730……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在老家县城买的一套期房,2015年交了15.7万首付,2016年5月让选地下车位及储藏间,告诉我们只有160个车位,小区地上不允许停车,我们考虑到以后的停车问题,就选了一个地下车位,还选了一个储藏间,并且都交了全款,前两天通知我们回去签合同,办贷款,我们回去之后发现,车位变成了471个,现在车位太多了,开发商卖不出去,于是采用促销手段,买一个车位赠一个2万元的储藏间,而且要求新买房子的必须买车位,业主与开发商产生了矛盾;我们也感觉到上当受骗了,如果当时告知我们有这么多车位,我们就不买了;而且我们交了钱的也没有优惠政策;当时买房子是,说2016年国庆交房子,结果已经签合同的人说合同上是2018年4月交房;今天又给我打电话催我回去签合同,说过了明天就算违约,让我交滞纳金,请问需要交滞纳金吗;我就想把车位退了;这么多车位,都能一家一个了,我想到时候租赁车位;一共7幢楼,现在还有4个楼没签合同;地下车位和储藏间是属于各个业主的配套设施,他们有权利卖吗;地下说是人防工程,划出线来,当做车位出售,合法吗;而且地下车位和储藏间都不给开正式发票,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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