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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剐蹭被讹

河北-秦皇岛 09-27 21:26  悬赏 0  发布者:mrchl 给我留言  回答:(1)
本人主要责任,对方是一辆二手桑塔娜2000,法院指定的定损中心给出定损金额为4000元,经打听,更换了二手车门,实际修理费用不到1000,而且定损中心是在异地修理厂拍照,拿回去后由定损员定损,是本地修理厂的人拆修的,请问这是否合法,我怎么减少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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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9-28 10:15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各项赔偿计算方式:1、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2、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3、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4、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5、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6、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7、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8、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10、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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