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王浩  陈皓元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你好,我作为卖方在八月签署了惠州二手房买卖合同,在合同第二条【付款方式】的第2项的按揭付款部分

广东-惠州 09-27 23:33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你好,我作为卖方在八月签署了惠州二手房买卖合同,在合同第二条【付款方式】的第2项的按揭付款部分,见如下: 
买方须于2016年9月30日之前支付除定金之外的首期款xxxxx元整至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监管账户,买方须于2016年9月15日之前向银行提交按揭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并配合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审批手续,按揭贷款金额以银行审批的为准。
我想请问,上面两个时间是否有问题,因为资金监管时间比办理银行按揭的时间还晚半个月,资金监管都没做,如何去办理按揭,当时中介写合同的人是新手,这两个时间写反了,买家无法在未做资金监管的情况下,就可以开始办理按揭贷款的,想问下这份合同是否是无效合同?,买家到现在还没有去做资金监管。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9-27 23:50
你好,合同部分错误并不影响其他条款、
追问:

谢谢你的回复,你的意思这份合同还是有效合同?但是现在买家已经没有按合同

追问:

现在买家已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于9月15日之前办理按揭贷款,请问这是否属于买方违约?

回复时间: 2016-09-28 19:47
合同有效,你可以起诉索赔。如需帮忙可以我联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北京海淀区
福建莆田
福建福州
江苏南京
北京西城区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2009
福建 厦门
人气:122942
重庆 江北
人气:392401
广东 深圳
人气:13614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82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