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徐荣康  毕丽荣  王远洋  刘中良  
该问题已关闭

做心脏手术时大出血死亡

河北 03-25 08:42  悬赏 0  发布者:104686……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妹妹在石家庄做心脏病手术时,因抢救无效死亡。做手术时医院让我弟弟去拿血小板,回来途中因堵车没能及时送到,致使病人因出血死亡。请问医院有责任吗,如果要打官司我们能赢吗,还有就是死亡赔偿金怎么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河北-保定]
  • 王林律师 VIP
  • 电话:13463270151
  • 416908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3-25 08:48
你好,可申请医疗事故确定医院责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8604091120
  • 1194551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3-25 12:04
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也可以收集证据诉讼解决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2-03-25 08:43
如果想确认医院是否存在过错,应申请医疗鉴定
追问:

那就是说医院不一定有责任,是吗

回答:

尚无法认定医院有过错。想要医院承担责任,需要有相关的医疗鉴定,不然很难主张赔偿。

回复时间: 2012-03-25 08:49
根据叙述情况,医院存在过错,没有做好手术准备,应该承担相关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3-25 08:49
医院准备工作不足,有责任,应该赔偿你的损失
回复时间: 2012-03-25 09:18
申请医疗事故县定确定医院是否存在过错。
回复时间: 2012-03-25 12:45
委托律师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黑龙江哈尔滨
北京西城区
黑龙江哈尔滨
湖南长沙
安徽合肥
山东东营
广东东莞
河北张家口
浙江杭州
最新回复律师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282609
陕西 西安
人气:584224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70146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907
山东 临沂
人气:249909
湖南 长沙
人气:54722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659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