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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上第62条,占债权人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可以提出债权人会议,是否可以去掉句子中的总额?为什

 11-10 10:36  悬赏 0  发布者:aishen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广东 回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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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广东-深圳]
  • 舒瑜律师
  • 电话:13728681005
  • 34388积分
回复时间:2008年11月10日 10时46分
不能去除。
此处指的是已申报的债权总额。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8-11-10 10:51
应当是债权的总额,而不是债权人的总额。
回复时间: 2008-11-20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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