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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离婚和财产的分割

吉林-吉林 03-27 11:04  悬赏 0  发布者:zhongc……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女儿2006年结婚,2009年怀孕时自动流产,后检查出肾病,发展尿毒症后2011年换了我的肾,现在可以正常生活和上班,她老公以不能生育影响夫妻感情为理由要求离婚,考虑我女儿离婚后不能在嫁,将来无依靠,我们坚持不离可以么?如果离婚怎样争取最大利益?主要是有一个一百平米的房子,购房时男方出资60%,女方出资40%,进行的首付和装修。2004年购买,按揭贷款他们夫妻2010年以还清,能不能把房子判给我女儿?不然我们坚持不离可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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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72540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3-27 19:44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且无和好可能的,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8604091120
  • 1194648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3-27 22:09
婚后取得的财产离婚是平分,孩子的抚养权要看具体的情况来定,符合法定离婚条件的,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回复时间: 2012-03-27 11:10
你好!
如果男方坚决要求离婚,到最后还是得判离婚的。房产原则上一人一半,适当照顾女方。
回复时间: 2012-03-27 11:18
离婚可以让男方给予经济帮助,关于房子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判给女方,但是以房子是否给女方为由不离婚是不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2-03-27 13:18
您好!房产的购买时间是婚前,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夫妻之间就财产的份额是否有协议约定或者房屋产权是如何登记的,如果是夫妻共同所有的话,那么您女儿是可以主张自己的相关份额的,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具体可来电详细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3-27 14:19
离婚可以让男方给予经济帮助
回复时间: 2012-03-27 15:35
双发可以协议离婚,离婚判决中,法官会依据双方婚后生活经济情况综合考虑,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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