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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已提前交辞职信,后继续为公司服务能否有工资

 03-27 18:48  悬赏 5  发布者:浮萍一片 给我留言 地区:云南-昆明 回答:(5)
您好,我是公司的委派人员,在2011年1月8号提交辞职信要求一个月内公司批准辞职,但是公司以找不到人交接为由不批准,要我继续服务,当时我没同意,之后因为我无工作,继续为所委派项目服务,请问这个期间我该向公司索要工资吗?还有我之后任何时间都可以要求公司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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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3月28日 09时21分
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追问:

我可以要求公司先结算我的工资再移交资料吗?

回答:

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建议请求劳动局调查处理。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3-27 18:59
您好   公司到时候可以不给您工资的
追问:

那么工资是算到我提交辞职信之后30天还是什么时候呢?谢谢~

回答:

您辞职后当天就可以不给您工资的


主要是您不好举证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6027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3-27 20:28
有工资,一般情况下提前30天辞职并无经济补偿,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随时通知单位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2-03-27 23:19
单位需要支付工资的;可以要求公司办理离职手续。
回复时间: 2012-03-28 13:44
单位要给工资,之后可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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