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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前购房的法律咨询

广东 03-27 23:37  悬赏 10  发布者:cola_l……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和我男朋友准备联名购房,各自负担20万的首付,剩余30万由他的住房公积金来还贷我不用管。男朋友口头承诺将来某天如果将他负担的20万首付给回他,那么他就会将房产证的名字改成我一个人的,反之哪天分手(我们是不打算结婚的)就将房子卖掉,还完放贷后的剩余我们一人一半。针对这种情况有几个问题想要咨询:
      1.我们购房前是否需要签订财产公正或者某种法律文件,以保证我将20万给他,他就将房产证名字改成我一个人的,且如果他意外死亡,房子归我(他和他前妻育有一女,跟他前妻。我和男朋友没有结婚,如果他不在了从法律上好像那一半房子得归他女儿继承)
      2.如果我们不签订任何协议会有什么后果?是不是他万一反悔我连一半房子都拿不到,因为他是用他的住房公积金供房的,这样算来他给了大份。
      3.是否有更好的建议以保证我的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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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3-28 09:32
最好的办法就是你们之间签订财产公证,像这种情况如果以后你的男友去世了他的女儿是享有继承权的,而且如果你们之间不签订协议的话,房子是用他的公积金贷的款,所以房产证上只能写他的名字,万一哪一天他不承认你出资了,你手上又没有证据你就什么也得不到了。最好是把你们口头协议的写成协议书让后去做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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