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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医院开出的劳动合同里面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地点为临床科室,乙方工作内容为临床护理

广东-清远 10-08 05:1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4)
如果医院开出的劳动合同里面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地点为临床科室,乙方工作内容为临床护理,乙方持有临床护士执业证,但甲方完全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里面的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要求,把乙方借调去收款部门工作,待遇却没有安照临床护理的待遇,只给60%,乙方护士执业证书到期了,需要延续,但说乙方不在临床科室不给予安排延期,需利用自己其他有余的时间从新去临床科室工作满三个月合格了,才给予延期,据了解有其实持有护士执业证书但没有在临床科室工作的,执业证书到期需要延期或者进行相关进升报考护师时却并没有叫他们从新安排到临床科室工作三个月后,而是直接延期或者给予报考进升。这样对我乙方是不公平的待遇,有什么方法与护理部处理和协商?应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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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0-08 07:36
可以向法院起诉的
回复时间: 2016-10-08 08:18
按合同处理。
回复时间: 2016-10-08 09:08
可以向法院起诉的
回复时间: 2016-10-08 11:03
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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