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郭永康  吴健弘  陈皓元  李仁红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我是否要承担治疗和赔偿责任?

河北-唐山 02-20 10:20  悬赏 0  发布者:Y2201012341 回答:(3)
    2008年我再吉林市承包了一份自来水安装工程,并在当地签署了安装协议。在我们河北本地找了几个安装工人到吉林给我打工,每天每人的工资是70元钱包吃住。也没签啥协议,就是临时找的几个人帮我干活,原因这个工程不是长期的,完工后就给工人工资就行了。工作的内容是在库房里组装水龙头和水表,工作强度不大。其中有个姓李的工人,给我工作了10几天后,有一天下雨了,工人们也都没工作(我是按天付钱),这个姓李的工人就操持几个人一起打麻将,在这期间,姓李的工人手风挺顺,接连胡牌,突发脑出血。出现这种情况后,我马上组织人将姓李的工人送到医院进行抢救,因为抢救及时,没有出现生命危险,但是落下了后遗症,失去了工作能力。在他住院期间,一切的医疗费用都是我支付的,先后支付了3万多元钱。在吉林治疗的过程中,姓李的工人的媳妇王女士去陪护的,王女士患有妇科病,在陪护他丈夫期间也一同做了个小手术,我为其垫付了6000多元钱,至今也没还我。2009年年底,王女士多次找到我要我为其丈夫赔偿。请问律师:1、李某的得病与其工作没有因果关系,我是否要承担治疗和赔偿责任?2、这种情况有没有赔偿标准?3、如果双方谈不拢后,经法院需要哪些程序?王女士需要到哪里申请民事诉讼?4、《劳动法》以及《人身损害赔偿办法》等一些法律法规有没有王女士索赔的依据?5李某能认定工伤吗?相关医疗机构能否为其进行伤残鉴定?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2-20 11:11
首先确定病者与你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
其次,无论何种关系,病者的病情均不是在工作期间发生,故你不应当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0-02-20 15:55
1、如果你所述属实,你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国家有工伤保险条例;
3、民事诉讼到法院;
4、没有;
4、不能;可以鉴定。
回复时间: 2010-02-20 19:57
你好,
1、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2、可向法院起诉。
3、对方可主张雇佣关系。
4、与你不会形成劳动关系。
5、可以鉴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河南郑州
黑龙江哈尔滨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四川成都
四川成都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2745
福建 厦门
人气:123813
河南 郑州
人气:28797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523
湖南 长沙
人气:544124
广东 深圳
人气:14096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3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