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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计算

湖北 11-10 15:00  悬赏 0  发布者:cccer 给我留言  回答:(5)
由于出了车祸,经过法院判决,保险公司不服,提出上诉。保险公司提出误工时间应当除去星期6星期天。原审的误工时间是到评定残疾的前一天一共418天(包括星期6星期天的),按照每天78.83元计算。我想问下我的误工费计算里要从这个418天里除去星期6和星期天的,还有就是民事诉讼对方上诉完了以后,我对2审不满意能不能在上诉了,2审是不是终审? 
如果不需要除了星期6和星期天的,能提供法律依据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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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8-11-10 15:43
如果按照天计算,周末不应算上。二审是终审,你不能再上诉了。可以按照同行业月平均工资计算。
回复时间: 2008-11-10 15:47
应按月工资算。
回复时间: 2008-11-10 16:43
1、要看误工费怎么计算的了,如果按照工作日标准计算,要取出休息日,如果不分是否工作日计算工资,就不应去除休息日。2、2审就是终审,但可以申诉,期限是2年。
回复时间: 2008-11-11 08:15
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日工资的折算为: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回复时间: 2008-11-20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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