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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场老板夫妇因村民不让在其房前30米处扩建鸡场把村民打成重伤

 03-31 08:36  悬赏 0  发布者:飞天龙61 给我留言 地区:陕西-西安 回答:(5)
我们村王某在高某房子对面30米处要开鸡场,在王某往鸡场放鸡的当天李某和村民一起去王某鸡场去说理,结果王某夫妇乘李某不备,先由王某妻子张某拿木棒从李某背后将李某头部重击昏迷倒地,在由王某骑在李某胸上用事先拿在手里的螺丝刀将李某头部捅了21下,导致李某头部手术缝了34针,昏迷苏醒后左耳失去听觉,现高某想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他该怎么处理有哪些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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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3月31日 12时15分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建议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当然受害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3,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受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5,打人者致受害人伤害依法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而且还需要承担人身伤害赔偿责任。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者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通俗点说就是既要打,还要罚;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追问:

在李某被张某(王某的妻子)用粗木棒打昏迷倒地后,又由王某骑在李某身上拿一字螺丝刀将其头部和面部连捅16螺丝刀,这种情况算是特别残忍的手段吗?法律怎么量刑。

回答: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追问:

拿螺丝刀在头部和面部连捅16下属于特别残忍手段吗?

回答:

属于特别残忍手段。

追问:

谢谢您的回答!

回答:

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你的解答很详细,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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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3-31 08:38
村民报警,追究其刑事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
追问:

在李某被张某(王某的妻子)用粗木棒打昏迷倒地后,又由王某骑在李某身上拿一字螺丝刀将其头部和面部连捅16螺丝刀,这种情况算是特别残忍的手段吗?法律怎么量刑。

回复时间: 2012-03-31 09:02
其行为以涉嫌故意伤害,报警,由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回复时间: 2012-03-31 09:12
您好,对于您的咨询回复如下:
    1、及时报警,请求警方追究刑事责任。
    2、如果警方不予立案的,可以在做出伤残鉴定后,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欢迎来电或者来所详细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3-31 11:07
及时报案,由公安机关侦查。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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