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徐荣康  刘哲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侵犯名誉权,怎么维权

北京 03-31 13:32  悬赏 0  发布者:gm 给我留言  回答:(11)
本人在北京大型超市工作,在买排骨的时候,利用职务之便给自己打了个小价签,把原价37元的排骨打成27.20,在结账的时候被防损员发现,结果他们没经过我的同意,给我出了一个公告,说我是盗窃,还上全市商业网通告,还把公告公开张贴,还公开开除我,可我跟超市没有劳动合同,只跟厂家有合同,他们这种行为对我构成侵犯名誉权了吗,我应该如何维权
问题补充:
我手上有这样一份公告的原件,请问我可以提起什么诉讼   2012年3月22日中午11时20分,某某课某某厂家促销员某某,中午下班后趁人不备将排骨一袋原价37元带到自己厂家称台私自打签27·28元,有意逃避结账商品差价9·8元,后被防损员发现并将其带至防损办公室进行询问,某某厂家促销员某某对以上偷盗行为全部承认,注明,本人从没承认。根据防损管理处罚条例,第一款,第二条,偷盗·侵占门店资产·商品及赠品者,属严重内盗行为。处罚结果;1因本人态度较好,对以上盗窃行为全部承认,故门店未讲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注明·我从来就没有承认。2对本人以上盗窃行为在全市商业防损委系统进行网上通报。3对某某厂家促销员某某给予清除某某店,并扣除其某某店所有押金费用,某某系统永不录用。4某某厂家因对其厂家人员管理·培训不到位负有直接责任,对某某厂家进行2000元处罚。望全体员工·促销员引以为戒。。。某某店防损部。2012年3月23日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3-31 13:58
您好,可以起诉维权。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0012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3-31 14:49
已一对一回复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4103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3-31 16:54
收集证据可以诉讼解决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2-03-31 13:44
范围扩大化,构成侵权,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2-03-31 13:46
可起诉。
追问:

你好,那我起诉是起诉超市,还是个人,应该准备什么证据

回答:

把他们的公告拿到手,对张贴的公告拍照固定证据。

回复时间: 2012-03-31 14:07
您好!超市的行为对您的声誉造成了恶劣影响,属于侵权行为,可以起诉超市。
回复时间: 2012-03-31 14:57
您好!属于侵权,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2-03-31 15:25
构成侵权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2-03-31 15:36
构成侵权可以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3-31 21:05
可以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12-04-01 11:34
你确实没有盗窃行为的话,可以要求单位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赔礼道歉,如果因此给你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你可以要求单位赔偿。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辽宁沈阳
四川成都
北京朝阳区
上海徐汇区
北京朝阳区
安徽合肥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广西南宁
最新回复律师
辽宁 沈阳
人气:1093045
四川 成都
人气:2084620
北京 朝阳区
人气:5171
上海 徐汇区
人气:10519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0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