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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关于旅游引起的事件

广东 03-31 15:22  悬赏 0  发布者:laiyiu 给我留言  回答:(1)
有个五年级的A学生带了一部价值4000元的相机去旅游(学校组织),在旅游的途中弄丢了,被B学生捡到(导游与其他学生指证看到B学生拣,但是没告诉A学生),后来相机被B学生弄丢了,谁的责任比较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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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3-31 15:31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A学生的相机丢了,被B学生捡到,B学生应该将相要返还给A学生,导游对此没有法律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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