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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撞人后要求私了我方要求去医院对方说不用。那这个后续出现的事情跟我有关系么

北京-宣武区 10-11 12:04  悬赏 0  发布者:hhhg 给我留言  回答:(5)
昨日在一个死角骑行刚起步时,一名儿童跑步冲插出来,不幸撞到。我方第一时间打开视频录像,并要求去医院检查我方承担医疗费用。但对方说不用,但是如果以后有事找我。并照了我的身份证及电话,想问下,这个以后有事,事后为多长期限,如果这个期限内,他出现了其他意外才发生身体状况又找到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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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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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10-11 16:35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回复时间: 2016-10-11 12:25
人身损害时效为1年,双方协商解决
追问:

只是搓破皮,没有任何其他表面地方损伤。破皮出已有视频作证呢?

回复时间: 2016-10-11 12:30
您好,双方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6-10-11 12:56
建议协商解决的
回复时间: 2016-10-11 14:16
您好,根据交警的责任认定划分责任,根据实际的损害进行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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