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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曾偷乙方东西而乙方并未追究,后来甲反质问乙方并拿起石头打乙方

甘肃-兰州 10-11 13:01  悬赏 0  发布者:初心 回答:(4)
甲方曾偷乙方东西而乙方并未追究,后来甲反质问乙方并拿起石头打乙方,乙迫无无奈拿了一把小刀刺伤了甲,甲报警后反咬乙方,后甲进医院经简单缝补已无大碍,而乙经简查已被甲打的腰椎骨折,需住院治疗,请问这起案件中乙方有过错吗,谁该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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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0-11 13:04
你好    都有过错
回复时间: 2016-10-11 15:49
您好,都有过错
回复时间: 2016-10-11 17:22
你好,双方都有过错
回复时间: 2016-10-11 19:32
你好,过错有,但是这不是互相抵消的事情,各承担各造成的伤势后果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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