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恼人的土地纠纷

四川-凉山 03-31 23:13  悬赏 0  发布者:554690…… 给我留言  回答:(1)
在九几年的时候和别人换了一块地,如今对方却不承认了,想重新占有这块地,并在上面修了个小房子。当时有双方签的手工合同,有签字盖手印。我们想法院提出诉讼说他们非法侵占他人财产,可是法院却判说诉讼不成立,原因是我们当时没到生产队更换土地使用人的名字。现在这场纠纷越闹越大,很让人心烦,希望能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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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4-01 09:00
你好,如果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只能本村人更换,还必须到大队盖章,更换土地使用人的名字。建议委托律师办理,维护自己的权力。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帮助,欢迎来电或到所里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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