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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赠人不赡养老人,将卖屋卖掉,可以收回吗

安徽-芜湖 04-01 16:11  悬赏 20  发布者:春暖花会开 给我留言  回答:(4)
以赡养为前提的赠与协议,受赠人现将房屋转卖,去其他城市生活,不对70老人岁进行赡养。可以根据赠与协议内容收回吗?
    法院说说不动产以登记为主,不能撤销。
    那是否说明,一切以房屋为赠与物的有条件赠予合同,都是无法加限制条件的。因为不动产已登记为主,任何限制条件都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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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4-01 16:21
可以诉讼要求受赠人履行赡养义务
回复时间: 2012-04-01 16:38
现在撤销不了了
回复时间: 2012-04-01 16:44
已经登记了,赠与实现不能转移了,只能要求尽赡养义务。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对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子女应根据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和子女的负担能力,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赡养费用一般不低于子女本人或当地的普通生活水平,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可依据不同的经济条件,共同负担赡养费用。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有问题请留言,赵律师不接受异地电话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4-01 18:27
可以起诉要求受赠人承担赡养义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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