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徐荣康  朱建宇  龙宇涛  
已解决问题

手扶拖拉机与摩托相撞责任怎么分,怎么赔偿

 04-02 20:51  悬赏 30  发布者:许仙zi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威海 回答:(5)
晚7点,天刚黑,手扶拖拉机由西向东靠右行驶,没有灯光。(有牌无驾驶证)摩托车由东向西行驶,在路中央,亮大灯,撞在手扶拖拉机前头上,至摩托驾驶员小腿骨折。摩托驾驶员系喝酒后驾驶,无牌无证。住院后约花40000元,请问手扶拖拉机与摩托相撞责任怎么分,怎么赔偿??
问题补充:
要是交警事故认定为30%,那么赔偿怎么算
双方车辆均无保险,摩托驾驶员有意外伤害险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4月02日 23时09分
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据此判断责任的大小和分则。
交强险赔付,不足部分按照责任分担。
追问:


要是交警事故认定为30%,那么赔偿怎么算
双方车辆均无保险,摩托驾驶员有意外伤害险

回答:

如果没有保险的话你就要承担给对方所造成损失的30%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马马虎虎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4-02 21:01
具体责任报警后由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确定。
追问:

要是交警事故认定为30%,那么赔偿怎么算

回复时间: 2012-04-04 10:15
具体责任报警后由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确定。
回复时间: 2012-04-04 10:16
1,交通事故应当以事故认定书为准确定责任划分,假若对方全责,你可以要求全额赔偿。2,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费用金额可以参考以下标准。(1),医药费。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定数额。包括你为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整形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2),营养费。营养费是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和相关费用支出证明确定数额。是指为辅助治疗身体疾病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的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3),误工费、护理费。误工费、护理费是根据受害人或护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4),交通食宿费。交通费根据你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陪护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住宿费根据你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应以实际支出和费用或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计算;(5),伤残赔偿金。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受害人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础计算。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6),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7),财产损失财产损失是根据你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为限的,包括物品的维修费、贬损费等,以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为限。应当提供购买物品的发票、合同、收据等来证明受损物品的价值,如果无法确定价值的,可以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3,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超过诉讼时效的,丧失胜诉权,因此建议在1年内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4,诉讼费一般由原告垫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是根据案件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标的额为基准计算的,网上有诉讼费计算器,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计算。
建议委托律师维权为佳!
回复时间: 2012-04-05 13:06
交通事故应当以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确定责任划分,你应当去问交警。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北京朝阳区
北京西城区
上海徐汇区
辽宁葫芦岛
福建厦门
广西南宁
湖南长沙
浙江宁波
最新回复律师
陕西 西安
人气:583399
广东 深圳
人气:208780
北京 朝阳区
人气:5089
辽宁 锦州
人气:441440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59387
上海 徐汇区
人气:10517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61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