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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年租了间门面房合同每年一签,已连续七年签了七次合同,现在房东要转让费

西藏-拉萨 04-02 22:04  悬赏 0  发布者:期望han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于2005年在拉萨地区的当雄县租了间门面房开店子,合同书是房东复印了好多份的,习惯是每年一签,连续七年签了七次名字,当初房子很多很好租,有的门面很长时间租不出去的。从去年房子开始紧张,租门面房出现需要几千元的转让费的情况,我们的房东把房租从600元猛涨到一群元,去年,他的一间门面房的商户搬走了,除房租外,另索要租房者6千元的转让费。今年他突然不给我签合同了,说别人愿出5万元转让费租他的房,我如果拿出5万元转让费就优先转让给我,今年我这个地势的门面房转让费最多也只是八千至1万元,我们为了糊口开个店子真的很不容易也挣不了几个钱的,再找门面房搬迁一很困难,二损失也很大,我该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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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4-03 12:24
已经回答过了
追问:

屈律师你好,非常谢谢你对我的的提问回复。我还有追加的问题是:1.有关房东收铺法律是允许的问题,如果房东就以收铺为名,就可以要我搬走,之后再出租加转让呢?这方面有何规定吗?2.我开店七年来也没赚到什么钱,赚的只是逐年购进的货物和品种,我年纪也大了,当雄的气候也不好,想再干1-2年就不干了,我经营的店子有个特性,就是必须连店子转出去才有收效,否则这几年的心血就泡汤了,再则房子也很不好租了,搬店子也是困难重重好不容易,搬迁起来更会造成很多困难和损失....我现在的问题迫在眉睫,我快愁死了,精神快要崩溃了。

回答:

1、房东收放可以,因为房子是他的,但是他不能收回去继续租,除非是他自用。2、你的损失可以要求房东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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