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王远洋  刘海鹰  李波  吴健弘  
该问题已关闭

夫妻离婚,两个孩子规男方,可是男方突然去世,女方要求带走孩子

江苏-苏州 10-13 10:23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6)
夫妻离婚,两个孩子规男方,可是男方突然去世,女方要求带走孩子,男方父母不同意,女方还能把孩子带走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8428积分
回复时间: 2016-10-13 10:52
直接起诉
回复时间: 2016-10-13 10:23
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回复时间: 2016-10-13 10:27
你好,女方是唯一法定监护人,抚养即是权利也是义务。
回复时间: 2016-10-13 11:17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父母一方过世,另一方是未成年子女的唯一监护人,当然可以要求子女归己方抚养。
但是从情理上来说,子女的爷爷奶奶很难接受这样的条件,建议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6-10-13 15:26
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回复时间: 2016-10-13 20:38
可以带走,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湖南长沙
广东茂名
广东深圳
河北保定
北京西城区
江苏无锡
广东广州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广州
人气:3935781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28255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5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