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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生女的抚养权

陕西 04-03 09:55  悬赏 0  发布者:391143…… 给我留言  回答:(4)
本人和妻子离婚。对此我没有意义,但是我要孩子的抚养权。
我也妻子认识结婚现已5多,2006年是经人介绍认识,并很快就同居有了小孩,2007年8月在政府补办结婚手续,2007年5月23号生育女儿。2008年4月这女人在小孩还不满一周岁的时候就只身一人去广东打工去了,(在去广东之前曾为些小事吵闹过)。我与同年8月去广东与其共同打工。次年的11月才返回四川。2010年4月,她以我不出去工作为由提出离婚,(但实际情况是,我跟她提出我要去学门手艺。在此期间没有收入。而且在两人生活期间经济是由她掌握的。)同时离家出走。同年7月回到家又提出离婚。。并表示有了外遇。之后的时间就一直围绕着孩子的抚养费问题争执,我也在期间想修复我们之间的感情,也不想孩子在不健全的家里长大并不断与其沟通。。但都未能达成共识(从2010年4月_2012年4月2年间,她对我隐瞒了她的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址,我也就只知道她在成都郫县,期间她孩子也是不大过问,更多的是离婚的协议。)2012年4月1号在我们结婚所在地起诉离婚,并提出孩子的抚养权归她。孩子从出生到现在快5岁了。。作为母亲她没有陪孩子过一次生日,且和孩子生活的时间也不长,(2007年5月-2008年4月。2009年11月-2010年4,共15个月左右)一直由孩子的爷爷奶奶带大,期间也没给过孩子的抚养费。2009年11月回家后我也一直在家里工作到现在。和孩子一起生活,我现在是家广告公司的安装制作师傅,有稳定的收入薪3000,孩子的爷爷奶奶也是退休人员每月有固定的收入(二老共计收入在3600以上)。。。孩子的母亲在没有断绝消息之前只知道是在成都郫县的一家工厂打工,大概收入也就2000多点。(断绝消息是指2011年10月我再次发现她有外遇的迹象,但没法找到法庭所需的证明,之后对她的去向就一无所知了。直到2012年30号她再次打电话来提出协议离婚,也因为抚养费的问题而破裂,之前孩子的母亲没有提出过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她本人还是认为孩子放在我这边对孩子更好,毕竟有爷爷奶奶和爸爸抚养,2011年10后她换了电话号码,就算打电话她也是用公共电话,至今也无法联系到她本人)我想咨询这种情况我要求法庭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本人(孩子的父亲)有多大机会,,,我还应该做些什么措施。收集什么方面的材料等等   望能给个律师的专业回复,,,,谢谢  本人的qq284841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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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4-03 10:05
可以对孩子的抚养权提出请求,法院一般都以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进行判决。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4-03 10:10
孩子抚养权就是看孩子跟谁生活对孩子更为有利。包括经济状况,和孩子的感情,孩子的生活习惯,以及双方是否存在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不良习惯等等,是个综合考虑的因素。孩子如果一直跟随爷爷奶奶生活,应该属于孩子已经习惯的环境,希望你把这一点考虑进去。
回复时间: 2012-04-03 10:26
抚养权判归男方的情况
    A、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男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如女方有遗弃、虐待子女行为,而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女方生活的。如女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女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
    B、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双方协议子女随男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随男方生活。
    C、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男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男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女方有其他子女的;
   同样这里的其他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女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男方照顾孙子女的;
   (6)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7)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父生活的。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2-04-04 20:47
西安律师网(www.xa110.net)秦美多律师为您解答:
小孩2岁以上不满10岁也就是你小孩的情况,一般以有利于子女成长为抚养权判定标准,小孩一直随其祖父母生活,和祖父母建立了深厚感情这点比较有利与你。
由于我们不了解具体案情,请您通过电话详细陈述,以便我们了解具体情况给您做出专业解答,谢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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