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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合同的疑问。

福建-福州 10-13 21:1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甲乙双方同意进行房产交接时间为上述房产《房产所有权证》过户到乙方名下且甲方收到全额房款当日。这是什么意思?
合同内还有一条是补充条款,标注本补充条款内容若与本合同正文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条款为准。
里面有一条是这样的: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待甲方领取其名下的完全产权的《房屋所有权证》后五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至建设局办理乙方名下《不动产权证书》收件手续,待乙方领取其名下的《不动产权证书》当日,乙方同意丙方处监管余下房款由丙方直接支付给甲方。
这个意思是不是要等产权证书拿到后才可以收到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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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10-13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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