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亮  
该问题已关闭

婚姻纠纷

浙江-宁波 02-23 08:53  悬赏 0  发布者:qq5305…… 给我留言  回答:(3)
2008年正月女方通过煤人将未满18岁的女儿订婚给了我家(哥),经过半年的同居相处,也生了一女一直由男方抚养。后双方因脾气不合,两人特写下同意书同意分手,并以签名为证。(同意书肉容:因双方脾气不合,无法继续生活在一起,分手后为了不给双方带来不便的麻烦,女儿由男方抚养,但女方可以去看望女儿。特此签各为证。)
   直到2010年正月,女方又反口说是愿意跟着男方的,说男方找过了别的对象为理由要求男方赔偿3万(找过别的对象是谣言),并且女方因此事找人到我家打架闹事,造成我家两人流血受伤。我哥为了此事不想闹大,表示也愿意两人合好,但女方却反悔说不可能合好,就是要求赔偿3万元.
   我想请问律师几个问题:1父母将未满十八岁的女儿许配给了别人,父母有没有什么责任?2双方之前以写下同意书作不作效?3如果要找官司男方嬴的几率大不大。打官司又会迁设到哪些法律规定。(越详细越好,小弟在此谢过您了)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2-23 10:12
未达到法定的结婚年纪,并且也不能包办婚姻
回复时间: 2010-02-23 14:55
索赔无法律依据。
回复时间: 2010-02-23 16:32
具体可以来电话询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福建莆田
福建莆田
河北保定
江苏苏州
浙江嘉兴
黑龙江哈尔滨
山东东营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104243
福建 厦门
人气:139398
河北 石家庄
人气:533911
福建 莆田
人气:57443
福建 莆田
人气:2104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8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