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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笔费用究竟应该哪方支付?

江苏-无锡 04-06 19:18  悬赏 15  发布者:a13387 给我留言  回答:(1)
去年2011年7月在阳光100购房,付完首付款待签合同时发现销售员推介的房子于合同签订的房子有误差,导致房屋买卖终止,后经反复协商,三个月后终于全款退还于我。2012年4月4日阳光销售联系我,说是当时有手续漏办,房子还未在房管局撤备案,请我配合办理,并让我在当时未签的合同上签字盖章,说是撤备案必须的。我们和阳光100工作人员于4月5日至房管局办理撤消备案,当时涉及撤备案要收取费用每平方6元,阳光100要求我支付,我拒绝了,认为这造成退房原因的责任方支付。请问这笔费用究竟应该哪方支付?
问题补充:
当时提出退房时,销售员也提出房子撤备案要费用的,因销售员有误导责任,我当场就给予拒绝支付,销售员说给他一个月时间,找个下家购买,让下家支付这费用,说是不然阳光100会要求犯错的销售员支付这笔费用,我见他说的挺诚恳的,就同意了,结果一个多月过去了,房子卖不了,其打电话来说,要让我去找我另外购置房产的房产商承担这笔费用,也被我拒绝了这无理要求,要求其尽快处理,不得再拖延时间,在我一再催促下,其终于向领导申请了退房手续,说是报上去了,但我等了一个多月,也没拿到退款,我一个电话接一个电话的催,一会说领导不在,一会说领导开会,一会说办理有程序,要时间,领导要等撤备案后,才能在阳光100的公司系统中操作下一步骤,不然财务部门是无法提出退房款的,历时三个多月终于坚难地拿到了我的退房款。本想着这事终于了结了,没想到5个月后来这么一个乌龙,说房子还在我名下。4月5日我和老公特意请了假,和阳光100的工作人员至房管所办理撤备案的事,结果在要收费时,要我们来缴费,我拒绝了,当时阳光100的一领导对我大吼大叫,并恐吓我,说是要给发律师函,并且发到我单位去,要到我单位去,要在我工作时订着我。

    请问这笔费用究竟应该哪方支付?如果对方真发来律师函,我该如何应对?可置之不理么?如果他们再来要求我配合撤备案,我能提要求么?比如要求其先为当时的无理行为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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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4-06 20:33
过错方支付。
追问:

如果对方真发来律师函,我该如何应对?可置之不理么?如果他们再来请我配合撤备案,我能提要求么?比如要求其先为当时的无理行为道歉。

回答:

如果对方再次请求你配合撤销备案,并且对方愿意支付费用且态度诚恳的话,我个人建议尽快了结为好,毕竟我们不能把精力都用在这种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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