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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财产纠纷

 04-07 11:50  悬赏 5  发布者:小山5433 给我留言 地区:湖北-宜昌 回答:(10)
我结婚前用私人挣的钱买了一套175平米的房子,房屋产权证什么的都是我的名字,现价可值130万元左右!与妻子离婚,妻子写了两份离婚协议书,第一份,我要孩子,她净身出户;第二份,她要孩子,我净身出户。一起之下,我选择了第二份,但是口头协议说房子卖了,拿30万给我当创业基金。离婚后,我什么都没要,由于产权证是我的名字,这几天她委托我帮她卖房子,但是当我再次提起要求分割的时候,她反悔了,要去法院起诉我,理由是:放弃等于赠与!我想请问问,在法律上是不是这样的?如果打官司的话,赢得把握有多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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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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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2年04月07日 12时07分
很简单,赠与人在赠与之前可撤销赠与。因房屋还没过户,你可可撤销赠与。
我的补充: 2012-04-07 12:11
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追问:

虽然没有过户,但是经过了公证!还可以撤销吗?如果打官司的话,赢得把握有多大呢?谢谢!

回答:

经过了公证是不能撤销的。否则对方可起诉你履行赠与义务。

但如果能证明该赠与协议存在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五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明白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4-07 12:18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不应作为夫妻财产分配。但你所说的情况似乎形成了书面财产约定,建议你来我单位带齐相关材料,面谈。
回复时间: 2012-04-07 13:27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不应作为夫妻财产分配
回复时间: 2012-04-07 14:15
你好,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应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即使是赠与,在过户之前,也是可以撤销赠与的。
打官司,从法律上而言,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如何取证和操作,建议到律所由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带上现有的材料。
如需进一步了解或者咨询,欢迎随时与我联系
追问:

但是经过了公证,也可以撤销吗?

回答:

如果公证了,那就要看公证书的具体内容而定,是仅对离婚协议书公证?还是对共同财产进行了公证? 建议带上相关材料来律师详谈为宜。

回复时间: 2012-04-08 07:56
你承担不利后果
回复时间: 2012-04-08 16:42
公证协议有效,按协议履行,当时离婚时处理太草率了。
回复时间: 2012-04-08 17:47
如你所述,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应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即使是赠与,在过户之前,也是可以撤销的;
但具体情况还是要看你们签订的离婚协议如何表述的。
回复时间: 2012-04-08 19:15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不应作为夫妻财产分配
回复时间: 2012-04-08 20:28
本案中,你有些细节问题表述的不是很清晰,建议你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4-08 20:57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不应作为夫妻财产分配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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