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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躲避横穿马路行人两车相撞致车主死亡,请问对方车主要承担多少责任?如追究刑事责任我能判几年

江苏-盐城 04-09 00:34  悬赏 0  发布者:051382…… 给我留言  回答:(6)
车主请我开车,车主坐副驾驶,一老头横闯马路,我本能的刹车、打方向盘躲让,导致此车横向驶入旁边车道,此时一辆撞在车门上至副驾驶座车主死亡。请问我是承担全部责任还是主要责任?如果追究刑事责任我能判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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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盐城]
  • 路光亮律师 VIP
  • 电话:13851063183  18019629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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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4-09 07:35
以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按照责任的比例赔偿.  争取取保候审,建议你委托律师维权,争取最大利益,自己个人很难维权,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请联系盐城路律师。
回复时间: 2012-04-09 01:26
1、《交安法》规定:机动车遇行人横过道路时应该采取必要措施进行避让。避让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踩刹车,至于你往左打方向驶入对向车道那属于操作失误。
2、《交安法》同时还规定:行人横过马路前,应先观察路面情况,确保安全情况下方可通过。
3、综上所述,交警很可能做出你主责老头次责的认定,如果老头没有被列入此案调查,那么你全责是肯定了的。
4、死亡一人,负事故主要以上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5、如果有偿还能力并且积极配合交警做好赔偿工作,可以取保候审,很有可能不追究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4-09 08:28
事故责任以交警部门认定为准,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回复时间: 2012-04-09 09:29
您好,就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由交警部门作出
回复时间: 2012-04-09 14:18
这种情况应属于刑事责任了,律师可以帮助处理
回复时间: 2012-04-09 17:07
就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由交警部门作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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