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我是独生女,父亲过世没有留下遗嘱,他名下的房产我和母亲怎样继

北京 10-19 08:4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5)
我是独生女,父亲过世没有留下遗嘱,他名下的房产我和母亲怎样继承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5479积分
回复时间: 2016-10-19 08:48
一般由你和你母亲平分。
联系不动产登记中心、公证处办理,还可去法院办理。
回复时间: 2016-10-19 08:57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23积分
回复时间: 2016-10-19 09:19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回复时间: 2016-10-19 08:44
一半是遗产,你俩均分
回复时间: 2016-10-19 08:45
没有遗嘱的话由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共同继承。
回复时间: 2016-10-19 08:48
其中一半的遗产,两人均分
回复时间: 2016-10-19 08:50
您好,你俩均分
回复时间: 2016-10-19 08:57
对于您父亲的份额部分属于遗产,有您和您的母亲继承
回复时间: 2016-10-19 08:58
您和您的母亲平均分。
回复时间: 2016-10-19 09:01
要看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私密留言,问题发布者选择最佳答案或关闭本贴后可见。
回复时间: 2016-10-19 09:04
你好,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回复时间: 2016-10-19 09:16
首先分割一半属于母亲,剩余的一半由配偶、子女、父母平均继承。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6-10-19 09:21
属于共同财产的先分割出母亲的一半,剩下的一半按法定继承均分
回复时间: 2016-10-19 09:25
您好,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无遗嘱时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处理!
回复时间: 2016-10-19 09:49
要看 产权情况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江苏南京
江苏无锡
北京西城区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菏泽
人气:209593
福建 厦门
人气:123002
重庆 江北
人气:392428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0950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9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