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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偶房子如何处理?

山东-济南 02-25 00:34  悬赏 0  发布者:ruixin…… 给我留言  回答:(3)
各位律师:
   你们好,
   经过:我与妻子结婚后,以妻子的名义购买以一处商品房,妻子出资10万,我出资10万(其中向妻子的父母借4万)。3年前妻子的病,治疗期间,妻子的父母赞助10万(口头说过这钱不要我们还),我父母赞助10万,我都没有写欠条,现在妻子病故,我与妻子有一5岁女儿。妻子有一妹妹,我有一姐姐。
    问1:婚后购买的商品房,谁有继承权,办理更名或过户有时间限制吗?我应如何处理比较合适?
    问2:治疗期间,妻子的父母出的10万,我应该还吗,我应如何处理比较合适?
    问3:妻子的养老保险,应如何处理比较合适?
    问4:结婚证保留还是去民政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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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2-25 00:50
1.你和儿子及妻子的父母有继承权,但仅限于妻子应得的部分。2 如果确实属于赞助,可以不还 但你借她父母的4万元应当偿还 3 妻子的养老保险由受益人取得  4 结婚证已经无意义,只要注销户口就行了,妻子死亡婚姻关系即告结束。
回复时间: 2010-02-25 09:01
1、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去世后,其中的一半即属于女方遗产,应由女方的配偶、父母及子女继承。如要处分该房产需要所有继承人均同意处分。2、女方父母出得十万元如果认定为赠与的那就不用还,如果是借的那就要由夫妻共同财产来还;3、保险中的个人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参照第一个问题解决;4、结婚证保留即可,不用去民政局处理。建议到当地律所详细咨询。
回复时间: 2010-02-25 11:08
您好,根据您的叙述:
1、该房产您、您女儿、您岳父母都有继承权
2、如果您岳父母不主张,可以不还
3、养老保险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4、注销户口,您就可以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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