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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村民修便民公路土地使用权转让问题

重庆-綦江 04-10 09:07  悬赏 0  发布者:chenxi…… 给我留言  回答:(1)
你好,我是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的某村村长助理,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我村某社几家村民为方便出行而自行修一条便民小马路的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我村某社五家村民,正在计划修一条长800的便民公路。但是在公路经过的地方要涉及到占用其他村民的承包土地,是一般耕地,而且多数地段为大片的石头,非宅基地,赔付价格正在协商中。
我想请问一下几个问题:
这个合同该怎么写,写转让使用权还是写转包?能提供一个范本给我吗
2、对方要价10000块一亩,在偏远的山区这个价格贵吗,国家是否对土地转让等有明确的相关规定。
3、由于我修公路的地段在某些年后也许会被国家征用,如果公路修好之后,以后国家赔偿的受益人是谁,要怎么写才能把受益人变为合资修公路的几家村民。
谢谢您的回答!!在此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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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4-10 09:32
你要签订的是地役权的合同。地役权的合同要登记才生效,但你们农村要怎么登记,这就不太清楚了。支付费用是正确的,但你要看使用的年限再定价格。如果地段以后被征用,那受益人仍然是原土地使用者。在征用时要看政府如何补偿,如果补偿你们设施(公路)的价格高于耕地的价格,多出的部分就是你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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