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徐荣康  陈晓云  罗雨晴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对于女方先起诉离婚,法律有规定男方一定要给女方生活帮助费吗,

广东-潮州 10-20 10:35  悬赏 0  发布者:จุ๊บCHJ 回答:(4)
对于女方先起诉离婚,法律有规定男方一定要给女方生活帮助费吗,还有男方可以向女方要回聘金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0-20 10:42
如果办理结婚证,彩礼不返回的
回复时间: 2016-10-20 10:48
是否办理了结婚证?如果没有办理,礼金是可以要求退还的,法律上并没有支付对方生活帮助费的说法
回复时间: 2016-10-20 10:54
法律没有规定一定要给生活费,婚后财产应平分,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补偿。如果有孩子,不抚养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6-10-20 11:09
你好,关于离婚后给予生活帮助的问题,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
关于聘金的问题,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山东聊城
湖南长沙
江苏南京
广东深圳
浙江金华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广州
人气:3929149
山东 聊城
人气:200255
湖南 长沙
人气:545098
陕西 西安
人气:583305
广东 深圳
人气:136643
山东 临沂
人气:24932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68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