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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所有权咨询

福建-厦门 10-20 10:55  悬赏 0  发布者:yuan00…… 给我留言  回答:(1)
你好,由于我本人没资格在厦门买房(没达到限购条件),而我女友是本地的,我打算用她的名义买房及贷款,但首付由我来出,有什么办法能在买房的时候,首付款在法律意义上归我名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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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0-20 21:01
你好,你可以与你女儿、卖房者签订3方协议,在购房协议中约定首付款由你来出,如发生交易失败等情况,该款项需退还至你名下。这样可以达到你的购房目的,以及购房失败后,该款项依旧归你所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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