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毕丽荣  李波  陈晓云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购房合同上写明: 关于维修基金(若有),上家应无偿过户给下家

福建-厦门 10-20 11:5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购房合同上写明: 关于维修基金(若有),上家应无偿过户给下家。 但是在交房之后,物业公司称上家一直未缴内过维修基金,如果要办理物业过户,必须先补交这笔钱。 但上家声称:合同上写清楚,若有维修基金才无偿过户,但事实是没有,因此现在要过户的话要买家缴纳此项维修基金。 请问买家是否必须交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0-20 12:00
应当卖家支付,不行,起诉解决
追问:

那房产中介有没有义务协助追讨这笔钱吗?

回答:

没有义务,只是可以做证人。具体看中介合同中有没有相应条款约定其义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西城区
湖南长沙
江苏无锡
广东广州
北京朝阳区
辽宁沈阳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6762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5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