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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社会抚育费罚过可以再罚吗

安徽-巢湖 04-11 15:37  悬赏 0  发布者:klzsjd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是巢湖市槐林镇的村民,我与2010年农历6月份生育第三个孩子系男孩,属于两女一男的超生户。在2011年3月镇计生办下书面通知,要求我缴纳三万元的社会抚养费并来人来我家追缴,我当时因条件所限,东拼西凑共分四次才将三万元如数交齐,并在规定期限里交齐。当年我两次要求计生办给我家孩子上户口,计生办都以名额不够往后推。
   今年三月。我再次来到计生办,要求给孩子上户口,计生办却说我当时故意刁难,态度不好,以此为理由,要求我再追缴1万。钱交了才给户口。不知道槐林计生办这样做是否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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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4-11 18:31
没有法律依据
回复时间: 2012-04-11 18:52
违法,不可以重复处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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