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刑事行政 >> 行政诉讼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刘哲  李波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杀人未遂造成轻微伤害如何维权及判多久

河北-秦皇岛 04-11 22:18  悬赏 0  发布者:pp108 给我留言  回答:(1)
因离婚事宜,女方、女方父母跟男方商量。南方拿起菜刀把女方父亲右手砍伤,伤情长三厘米,深三毫米左右。然后女方及父母躲到另一个屋,男方通过踹门砍门方式想继续进入行凶,没有成功。后男方通过隔壁屋窗户跳到女方及父母躲藏屋窗户外的空调室外机上。想进入行凶。女方及父母趁机逃出楼。后跑到民警值班室,在民警帮助下男方被带到公安局。之后事宜该怎么做。能提起刑事诉讼吗。男方能判多久。谢谢解答!!!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
  • 电话:
  • 57441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4-12 09:56
可以提起刑事诉讼,男方的行为和明显就是故意的,应该是故意杀人未遂。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广西南宁
河北石家庄
北京朝阳区
北京朝阳区
四川成都
上海黄浦区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深圳
人气:209014
安徽 合肥
人气:283381
广西 南宁
人气:21222
河北 石家庄
人气:43511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9522
河北 保定
人气:16184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2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