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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致人重伤

 04-12 08:44  悬赏 5  发布者:krN8953 回答:(6)
男27。伤残公安鉴定为重伤,当时我被人砍伤脖子后引起左臂丛神经损伤,现在左胳膊无力,不能抬曲,上臂小臂抬不起来,向外伸展困难,手活动正常。对方到医院给了5万就不关了,我报案了可警察也不抓人,现在我怎么办,手臂一点都没有好转,请你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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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4-12 08:51
你好,对方涉嫌故意伤害罪,建议积极找警方联系抓人。
回复时间: 2012-04-12 08:46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建议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公安机关立案后,你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当然你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3,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5,打人者致你伤害依法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而且还需要承担人身伤害赔偿责任。承担刑事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者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刑事责任;通俗点说就是既要打,还要罚;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2-04-12 08:50
重伤是公诉案件,你可以要求公安立案侦查,不行的话,找检察院投诉。
回复时间: 2012-04-12 08:55
你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诉,或者向人民检察院报案,如果前两级司法机关不处理,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起自诉,并保留向行政机关追责的权利。。
回复时间: 2012-04-12 15:38
可以要求公安立案侦查
回复时间: 2012-04-13 10:05
应及时报警,根据伤情鉴定结论确定对方的刑事责任,构成轻伤以上时承担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数额依据相关凭证计算。民事赔偿责任,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后续费用,经司法鉴定确定为伤残的还有被抚养人生活费、伤残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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