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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在建筑工地摔伤,老板说三个月以后处理,现在三个月过去了

甘肃-兰州 10-21 21:4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你好律师?我在建筑工地摔伤,老板说三个月以后处理,现在三个月过去了,保险公司医疗费都赔下来了,老板还是不处理,我该找什么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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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0-21 21:50
找老板索赔
回复时间: 2016-10-21 21:51
你好,这属于工伤的,至于赔偿要看具体情况的,本案的处理方式有两种,1、如果员工和单位之间有劳动合同,则员工的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即使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其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列第14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具体的工伤待遇有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等;2、如果单位不承认与员工存在劳动关系,而劳动者又没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则可以按雇佣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要求向单位索赔;具体的索赔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这两种处理方式都可行,建议委托你们当地律师帮你们计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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