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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再婚后,一方去世后,对方如何赡养,遗产如何划分?

河南-驻马店 10-23 21:11  悬赏 0  发布者:明月松石 给我留言  回答:(1)
父亲再婚时,双方子女已成年,继母来我家将近20年,他们在一起时,建一处住房。父亲的住院治疗及过世等情况下,对方子女没有表示。父亲去世后,单位给父亲的4万的抚恤金全部交由继母。父亲去世时,立有遗嘱,一方去世后,另一方可以继续居住住房,不得出售,双方百年后,去除费用后,剩余财产双方子女共同有继承权。父亲去世6年了,继母要求出售房产,我们没有同意,现在继母要求双方子女每月支付100元赡养费。请问,继母的赡养怎么划分,百年后的财产如何划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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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0-24 15:58
你好,由子女承担赡养义务,有遗嘱继承的按照遗嘱继承进行分配。
追问:

是由继母的子女承担赡养义务,是吗?谢谢!

回答:

你好,如果继母曾经对你们履行过抚养义务的话,你们也应该有赡养义务。

追问:

没有,继母来我家时,我已经大专毕业了!

回答:

如果已经成年,你对你继母没有赡养的义务。

追问:

遗嘱是,所建的房子可以继续居住,不得出售,双方百年后,再出售,双方子女继承。继母现在要卖房子,可否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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