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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请各位律师帮忙参考是否有法律效力,谢谢! 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责任书

山东-威海 04-13 22:26  悬赏 0  发布者:宁宁1234…… 给我留言  回答:(2)
为了提高全同学的安全意识,保护集体活动过程中学生的人身安全。凡参加本活动,必须签定安全责任书。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是自愿参加外出活动,并按照活动带队教师及活动负责人的统一安排开展活动,不得单独行动;
(2)注重礼貌待人,体现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3)禁止在山林等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野炊,用火;
(4)严禁在危险场所从事活动,不得到险要地带游玩;
(5)乘车时请勿任意更换座位,头、手请勿伸出窗外,上下车时,请注意来往车辆,以免发生危险;
(6)积极协助带队教师及活动负责人做好相关的安全事宜,杜绝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因违反法律法规、学校有关规定及以上条款而在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自负。
本责任书经带队老师和学生集体负责人签名后生效,有效期为此次活动的全过程。



                                 带队老师签名:                         
                                 学生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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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4-14 00:10
你好,但是不影响学校在出了责任事故时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4-14 07:34
不影响学校在出了责任事故时承担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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