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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请有经验的律师来下~关于宅基地的征用及农民拆迁安置问题~

四川-成都 04-16 14:09  悬赏 10  发布者:tudoux…… 给我留言  回答:(6)
成都--五花办2004年开始征用了我们的地后,
我们于2009年6月住进电梯公寓安置房内,
但是后来我们发现国家规定的是每人应该有45个平方!而我们每人只有35个㎡!我们说要办房产证,五花办的就说要以上面签45㎡为条件,而剩下的10㎡也不会补给我们!我们还要多交10㎡的物管费!
2012年4月又让房屋中介来量电梯公寓下面门面(说是要买),说是那些铺面是国土局的,已经不是我们大家的了!
还说我们的房产证也要办成商品房房产证(据我了解商品房房产证只有70年的使用权),
请问农民拆迁安置房应该办理什么样的房产证,才是划拨地,没有土地年限限制的呢?
还有真的像他们说的我们安置房就只有我们的住房,而安置房下面的门面就是他们的了?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4-16 14:50
建议找律师介入来维权,需要分析具体情况,看当地拆迁安置合同约定等情况。
回复时间: 2012-04-16 15:31
你还,可以面谈,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律师帮助,欢迎来电或当面详询。
回复时间: 2012-04-16 21:27
你好,需要看当地政策。
回复时间: 2012-04-16 22:24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12-04-17 10:01
你好,每个地方的赔偿政策是不一样的,如果你们异议较大,建议带上资料来所里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4-17 23:45
情况较为复杂,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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