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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了我的单反后转手就给卖了,然后拒不还钱该怎么办

浙江-金华 10-29 09:47  悬赏 25  发布者:夜未眠123 给我留言  回答:(1)
朋友说想借我单反学一下摄影,我就把单反借给了他,谁想到他转手就给卖了,我也是因为后来发现他把我的联系方式都给拉黑了才发现事情不对劲的,后来我用的别人的手机才联系上了他,他说他没钱还,然后当时说好每月还一点,可是到现在他一分钱都没有还,又开始玩起了失踪,手机什么的又都关机了,根本联系不上,再过几天我就去报警,可是我这边相机的发票什么都丢了,但是网上查的到该款相机出厂时的价格,请问警局会立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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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11-14 08:53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  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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