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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解散公司,我不同意解散

广东-广州 10-31 15:42  悬赏 0  发布者:小柒001 给我留言  回答:(4)
和陆某合资注册成立新公司,各占股份50%。因我是项目发起人,筹备阶段,公司大小事宜均是我亲力亲为,陆作为合伙人,对公司事不尽心尽责,后因他个人原因想退出,并想拿回最初投入的全部资金,我方觉得不妥,他便上诉法院要求解散公司,8月25号法院已受理该案件,但是由于他不将我的联系方式以及地址告诉法院,导致法院无法联系我,直到10月19号法官才得知我的联系方式,方才通知到我。由于中间两个月我多次和陆短信电话沟通要求他前来公司商议公司事宜,(我与8月15号和9月5号分别以书面通知邮寄给他,通知陆前来商议公司解散或股份转让事宜)他均回避我,无奈,我作为公司法人兼执行董事,从8月底至10月底仍旧一个人运营公司,直到10月19号法院通知我被陆起诉解散公司,才停止公司一切工作。由于是我本人第一次创业,并且投入大量资金(父母给的15万创业资金)和精力,公司从项目调研到注册后筹备,付出大量心血,不想因为陆的单方面原因解散公司,多次与之沟通,将他的股份转让与我,由我接手公司,他提出的条件超出我的承受范围,故一直未妥善解决这个问题。现他提出上诉要求解散公司,我该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利,公司是我一手成立的,我不想还未正式开业就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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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0-31 16:40
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一般法院不会轻易宣告公司解散的,如果有时间可以打我电话13488873884
回复时间: 2016-10-31 17:30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及时应诉吧处理
回复时间: 2016-10-31 20:34
法院不会轻易判决解散公司的,建议委托律师答辩,据理力争。
回复时间: 2016-10-31 21:54
要看公司能否运作。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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