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李晓航  申维丰  刘同发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房屋买卖及合同纠纷

北京-海淀区 11-01 15:03  悬赏 0  发布者:helena…… 给我留言  回答:(14)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的问题是房屋买卖及合同纠纷,我是买方,去年买的二手房(毛坯),合同约定按4笔支付房款(定金+首付+银行托管+监管),本应按合约在今年4月前办理完房屋过户手续,但到现在尚未办理过户手续,卖方先是以未从开发商取得房本为由,随后又以代办公司没办下来为由拖延,今年7月卖方取得房本了(房本上显示的日期是5月),但由于对方所发照片模糊没通过网签又耽误到8月,随后又说自己着急用钱让我提前解银行托管资金,考虑到风险太大我没有同意提前解冻资金,随后对方便提出让我按原值交税(原本居间方说是按地区最低指导价的,多了约15万),我也同意了,网签授权也签了,居间方跟他约网签过户时对方又想让我先签字把银行的托管资金放给他再跟我去办过户手续,同时给我发催办函,我对催办函做了回复并限定了办理日期,随后他又以顾虑网签合同条款、顾虑我过户之后不配合他签字放款为由迟迟拖延不去办理过户,一个劲出难题,昨天又发来再次催办函,对方一边催办一边拖延不办理过户,不知这种情况我下一步应该怎么办?是否应给对方发催办函,限定一下办理时限?是否应该起诉呢? 烦请擅长房屋买卖及合同纠纷的律师做专业指点,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辽宁-大连]
  • 吕金律师 VIP
  • 电话:15041130159
  • 44181积分
回复时间: 2016-11-01 15:05
委托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6-11-01 15:05
双方无法协商起诉维权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23积分
回复时间: 2016-11-01 15:15
给对方发催告涵,协商不成的建议起诉处理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6-11-01 15:27
您好,可以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6-11-01 15:03
可以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6-11-01 15:05
您好,可以给对方发催告涵,详细可以电话沟通
回复时间: 2016-11-01 15:10
您好,建议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6-11-01 15:33
你好,你也可以给对方发催告函,要求对方跟你尽心交易。
回复时间: 2016-11-01 15:35
可以给对方发催办函或谈判、起诉;
我正在代理二手房买卖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及文章;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回复时间: 2016-11-01 16:18
你好,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回复时间: 2016-11-01 16:44
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处理,现卖方无故拖延时间明显违约
回复时间: 2016-11-01 17:14
1对方的态度其实已经很明确的 就是不卖了 做好诉讼的准备

  2 可最后发出一份书面的催促函 要求尽快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3 对方不理会 就直接起诉 在起诉前 向法院申请把房屋保全了 阻止其再次买卖  后起诉 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自己就有主动权

   4 起诉应该是早晚的事情了 做好准备工作
回复时间: 2016-11-01 21:31
您好!从证据角度讲,对方给您发催办函,对方想取证证明您的违约行为,您也需要保留证据,证明对方故意拖延的事实。
为了保留证据,您有必要给对方发封函件,进行催告,甚至先行动起来,提起诉讼,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回复时间: 2016-11-03 16:41
按合同约定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河北保定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厦门
浙江杭州
北京海淀区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广西南宁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2663
河北 保定
人气:287439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489
重庆 渝中
人气:396895
福建 厦门
人气:123745
浙江 杭州
人气:10113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7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