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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请问民间借贷,如何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河北-廊坊 04-20 12:58  悬赏 5  发布者:loveb3…… 给我留言  回答:(2)
尊敬的律师您好,现有一问题向您咨询。

具体情况如下:
    两年前,本人借给本地一个房地产开放商100万现金用于周转,由于开发商一直没有钱还,约定以月息5分利(高利贷形式)每月支付给我利息。两年间的利息一直都每月支付给我,但是本金却一直没有钱还。
    我一直想要回本金,但是他好像确实拿不出钱。请问我该如何做才能保障我的利益不受损失?
    据了解,他现在手上还有几套门市房,但是门市房已经抵押过银行了。请问是否可以再抵押给我?如果他还不上我的钱,我是否可以把门市房抵押银行的钱数还上,然后门市房归我所有?如果可以,请问他是以多少钱一平抵押给银行的我可以查到吗?
    另外,我现在不想要任何抵押物,只想要现金(门市房位置不好,根本不好卖)。可是他现在没钱还。另外,我们现在除了欠条意外没有任何担保或保险措施。请问我该怎么办?只要本金全部还清可以宽限他一段时间。关键是我该以什么形式跟他签订一个什么样的合同?是签一个抵押借款合同?还是去办个入住手续,将门市房的实际拥有权转到自己手里?另外是不是需要他写个还款计划?

请律师耐心、全面、具体的回答。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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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4-20 14:02
你可要求他提供担保人或者提供抵押物。要不你就其现在还钱,没有更好的办法。
回复时间: 2012-04-20 15:41
可以要求对方提供担保。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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