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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不算防卫过当?应不应负法律责任?

浙江-杭州 04-20 15:54  悬赏 0  发布者:KHY6858 回答:(4)
我与一个人发生口角,对方恼羞成怒,对我拳打脚踢,过程中我为了制止他的行为,而不小心打伤了他的鼻子(ps:只是流血,没有致残),我并没有受到伤害。结果他就报了警,警方要求我要对他进行赔偿,开始要求赔偿1万元,我不给于理睬,后来赔偿从1万元降到5千元。请问我属不属与正当防卫,需不需要赔偿。赔偿金又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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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4-20 17:57
让派出所出面调节
回复时间: 2012-04-20 19:00
关键是你需要有证据证明你讲述的事实才行。
回复时间: 2012-04-20 17:10
既然对你拳打脚踢,你怎么会没有受伤?按照你的描述,一般你的行为会变认为是防卫过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4-20 21:36
你这个应当是互殴吧,先口角后双方动手,不是正当防卫。所以还是要赔偿的。至于多少钱,以实际的医药费误工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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