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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就业签的三方协议

江西 04-21 16:00  悬赏 0  发布者:燕子37 给我留言  回答:(1)
就业时学生、学校和银行签了三方协议,另外银行又单独发了个违约保证的协议,说是如果我们违约考虑到它招聘的成本问题,我们交了1000元,也在那个协议上(标明我们实习2个月,如果实习合格,毕业后试用半年,即7月份到12月份)签了字。可现在问题出来了,总行招的我们到支行,现在2个月实习马上结束了,支行领导说我们3个实习生中他现在只向总行报了2个名额(也就是说我们当中有个人不会呆在这个支行),我们打电话去问总行招我们的那个人,不呆本支行的人怎么办?会不会有可能调到其它支行,还是说就是不要了。是不是可能会不要?答案是不排除这种情况!!
问题补充:
那个协议上说,如果实习不合格,会在5月15日之前给予辞退的答复,并办理三方协议解除手续。我们3个实习生都很认真的在实习,可是据我们了解,支行评定我们实习合不合格完全可以说是支行行长(即之前说的支行领导)说了算。如果他们打算不要我们其中一个了就评定为不合格,那我们怎么办?很纠结。好像被耍了似的(虽然还没出结果)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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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4-21 16:24
您好!协商处理。
我的补充: 2012-04-23 08:35
根据就业协议约定处理。
追问:

如果被告知不招我们了,我们该怎么办?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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