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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的要求合理吗?

河南-南阳 04-21 20:00  悬赏 10  发布者:wdhwmx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是2009年3月在北京路麒麟公馆定的房子,当时说的是能办银行商业贷款,并且签的购房协议上也写的是商业贷款。2011年3月交房时我交了总房款的40%,4%的契税,大修基金,地下室的费用,开发商要求交的我都交了。现在房子装修好了,去年也搬进来了。现在开发商通知我银行贷款办不下来,要我在一个月内交清剩余房款,否则就要收房。开发商的要求合理吗?他有理由收我的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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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4-21 20:09
以购房合同为准。
追问:

当时签的是购房协议,不是购房合同

回答:

协议也是双方的合意,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

回复时间: 2012-04-22 08:43
对方违约,应以协议约定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追问:

协议上没有这样的约定

回复时间: 2012-04-22 10:10
开发商违约,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4-24 09:00
对方违约,应以协议约定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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