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律师您好,我请问:我父亲于1999年在婚,继母带有一女,当时继女已经成家

北京 11-04 13:4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2)
律师您好,我请问:我父亲于1999年在婚,继母带有一女,当时继女已经成家。我父亲对继女没尽过抚养义务,继女对我父亲也没尽过赡养义务。我继母于2010年去世,继女就跟我们家断绝一切来往了,也没来看过我父亲。我父亲现在去世了,留有一处房产,该房产是在2011年继母去世后由我们几个亲生子女出钱给父亲买下的。请问继女有资格继承该房产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6-11-04 14:12
您好。不能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30积分
回复时间: 2016-11-06 18:12
你好, 根据《继承法》,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回复时间: 2016-11-04 13:41
你好,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追问:

按照法定继承就是她是应该有继承资格的对吗

回复时间: 2016-11-04 13:46
据你所述,无权
回复时间: 2016-11-04 13:46
没有权利继承
回复时间: 2016-11-04 13:51
没有权利。
回复时间: 2016-11-04 13:51
没有权利继承
回复时间: 2016-11-04 13:58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回复时间: 2016-11-04 14:00
您好,按照法定继承
回复时间: 2016-11-04 14:59
您好,若您所述真实,继女是没有资格继承的
回复时间: 2016-11-04 15:11
无权继承
回复时间: 2016-11-04 18:05
您好,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无遗嘱时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黑龙江哈尔滨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广东深圳
北京朝阳区
北京西城区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4660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852
广西 柳州
人气:71321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86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